关于我校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为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将我校2022年7月份以后开展的政府采购限额(120 万)以下(不含120万)、校内集中采购限额(30万)以上(含30万)的工程项目,全部预留给小微企业。
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