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承办单位:
为规范我校采购招标管理,实现采购与招标工作电子化、流程化管理,方便学校采购信息的查阅和统计,特制定全校统一的采购与招标项目编号规则。请各单位从2018年起的采购按此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一、编号组成
采购与招标项目编号由五个部分内容组成:承办单位、年份、采购类别、采购方式、序列号。具体各部分编号方式及示范如下:
标题 | 承办单位 | 年份 | 采购类别 | 采购方式 | 序列号 |
位序 | 1 | 2 | 3 | 4 | 5 |
含义 | Z:招标办 G:国资处 X:信息化处 J:基建处 Y:医院 S:图书馆 T:其他部门
| 年份的2位数字
| H:货物 F:服务 G:工程 | Z:公开招标 Y:邀请招标 T:竞争性谈判 C:竞争性磋商 D:单一来源 X:询价 W:网上竞价(校内) J:集中采购 Q:其他 | 四位序列号 0001 |
示范 | Z | 18 | H | Z | 0001 |
招标办18年货物公开招标0001:Z18HZ0001 国资处18年服务邀请招标0001:G18FY0001 |
二、相关说明
针对编号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第6位“序列号”每个承办单位自行编号,每年度自定清零。(招标办18年第一个项目后四位0001、国资处18年度第一个项目后四位为G0001)。
若项目流标或其它原因导致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的,项目编号不变更。
若项目变更采购方式,项目重新编号,但维持原有的序列号不变。
南京理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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