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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项目编号规则

发布日期: 2017-12-28   浏览次数:


各采购承办单位:

为规范我校采购招标管理,实现采购与招标工作电子化、流程化管理,方便学校采购信息的查阅和统计,特制定全校统一的采购与招标项目编号规则。请各单位从2018年起的采购按此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一、编号组成

采购与招标项目编号由五个部分内容组成:承办单位、年份、采购类别、采购方式、序列号。具体各部分编号方式及示范如下:

标题

承办单位

年份

采购类别

采购方式

序列号

位序

1

2

3

4

5

含义

Z:招标办

G:国资处

X:信息化处

J:基建处

Y:医院

S:图书馆

T:其他部门

  

年份的2位数字

  

H:货物

F:服务

G:工程

Z:公开招标

Y:邀请招标

T:竞争性谈判

C:竞争性磋商

D:单一来源

X:询价

W:网上竞价(校内)

J:集中采购

Q:其他

四位序列号

0001

示范

Z

18

H

Z

0001

招标办18年货物公开招标0001:Z18HZ0001

国资处18年服务邀请招标0001:G18FY0001

二、相关说明

针对编号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1. 6位“序列号”每个承办单位自行编号,每年度自定清零。(招标办18年第一个项目后四位0001、国资处18年度第一个项目后四位为G0001)。

  2. 若项目流标或其它原因导致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的,项目编号不变更。

  3. 若项目变更采购方式,项目重新编号,但维持原有的序列号不变。

南京理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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