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部门提出各类货物需求及相关采购建议。
二、计划管理部门审核,有明确的预算批复项目无需此环节,批复文件等材料做申报采购附件。
三、用户将采购需求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30万元以上项目填写《南京理工大学项目采购申报表》报招标办。30万元以下项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采购。
四、招标办按招投标相关程序组织招标采购,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结束,相关材料转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签订相关合同。
六、30万元以下项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结束,填写《南京理工大学项目采购备案表》报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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