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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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3-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经学校2015年第16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京理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挂靠财务处,负责学校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家具、图书材料、医疗药品、大宗物资(不含后勤食堂原副材料)、物业管理、其它服务等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标书的审定、招投标过程的组织(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

(一)建立完善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审核项目采购的采购方式。达到招标限额因特殊原因不宜招标的项目,初审后报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三)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组织。在相关部门协助下进行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的审定及招标过程(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组织工作。

(四)审核签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五)负责招标、中标等信息在相关网络的公开发布。

(六)组织对潜在投标人的考察。

(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和其他行业规定需纳入政府招标采购的项目和设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八)建立并逐步扩充 “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九)负责30万以下项目采购的专项检查。

(十)参与学校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负责学校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信息的统计编报。

(十一)负责校内招投标活动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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